蕲春县城市执法管理局轮式挖掘机及配套破碎锤设备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依据 湖北省蕲春县蕲 财采计〔 2013 〕 011 号计划函要求 ,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蕲春县城市法管理局 的委托, 于 2013年5月14日 就 轮式挖掘机及配套破碎锤采购项目 组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和评审,现就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蕲春县城市执法管理局轮式挖掘机及配套破碎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QCCG 2013A 04
二、公告日期: 2013 年 5 月 6 日
三、谈判日期: 2013 年 5 月 14 日
谈判地点: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蔡忠良、陈伦照、陈文雄
四、评审结果:
成交候选供应商: 蕲春鑫涌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五、联系事项:
各有关当事人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列明事实同时,依法举证) ,逾期不再受理。
六、监督机构:蕲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13-7223902
代理机构: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13-8382306
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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