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畜牧局秸秆处理设备项目询价招标公告
固始县采购中心受固始县畜牧局委托,就 固始县畜牧局秸秆处理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欢迎有供货、安装、调试、售 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固始县 畜牧局秸秆处理设备 项目
2、招标 编号:固采询[2013] 016 号
3、项目慨况: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秸秆粉碎机 15 台
2 小型饲料加工设备 15 台
加入日期: 2013-05-03 截至日期: 2013-05-13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项目控制价:31万元。
项目范围:设备的运输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提供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本次询价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验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2、 报名及领取询价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5月3日至2013年5月8日下午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
3、 报名及领取询价招标文件地点:
固始县采购中心(行政新区附西楼4317室)。
4、 询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银行存款的有效证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招标机构财务。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固始县支行营业厅
收款单位:固始县财政支付中心
账 户:764101040007348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5天后无息退还。
7、 本次询价招标采用资格文件后审方式进行。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3 年 5 月 13 日11时30分以前。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固始县采购中心(行政新区附西楼4317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5月13日下午3点; 开标地点:固始县采购中心招标室(4206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固始县畜牧局
联系人:陈立新 手机:13507612506
招标机构:固始县采购中心
联系人:牛保传、李宏莉
联系电话:0376—4667202 、0376—4667788
手 机:13903977204 13839707867
固 始 县 采 购 中 心
固 始 县 畜 牧 局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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