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财政厅,对该省2011年度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和2010年度部分项目进行检查,以便加强专项管理工作,及时掌握专项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纳入此次检查的项目共计27个,涉及国家财政支持资金2.4亿元。
联合检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认真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专项资金的(含自筹配套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为保证检查工作质量,两厅将专项检查工作细化为3个阶段,即企业自查、市县检查、省厅抽查。
一是矿山企业对照文件,对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使用情况,项目工程的建设、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重点把握项目实施和工程进度,重点反映项目实施后的成果和成效情况。
二是项目所在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人,深入相关企业,对所在辖区内每一个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三是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抽调人员,组织技术和经济专家赴各地进行重点抽查。
检查组分别在黄石市、孝感市、随州市、宜昌市、襄阳市等地,具体抽查了22个矿山企业,比较全面地掌握了相关项目进展情况,抽查覆盖率达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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