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脱硝改造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编号: CSIE13040476 ) 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招标范围:本合同监理范围包括:两台机组脱硝改造、石灰石粉制备系统建设、原煤一级破碎系统建设三个技改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理以及与配套工程及施工过程中临时增加的零星项目。
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公司应派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的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承担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调试、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同时应在施工合同缺陷责任期内配合宁东公司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记录、调查分析并与宁东公司及施工承包商共同确定责任归属。(详细工作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加入日期: 2013-02-22 截至日期: 2013-03-12
服务期: 240 天, 2013 年 03 月 20 日开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单位固定资产金额必须大于投标金额的 2 倍。
3 )必须具有环境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三大体系认证。
4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 )投标单位在近 5 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 )必须具有 300MW 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硝监理业绩。
7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
8 )不接受在 2011 、 2012 年度国华电力公司检修承包商评价中评为四级和限制在本厂使用的三级承包商的投标。
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10 )必须完全认同国华发电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安全文化。
11 )具备缴纳合同额的 5% 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能力。
12 )承诺为所进入国华电力工作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