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委托,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330MW机组工程煤场破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
1.招标设备:环锤式碎煤机、振动给煤机、带式输送机、带式电磁除铁器等
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9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招标内容: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煤场破碎系统拟招标设备
2.1 环锤式碎煤机
2.2 振动给煤机
2.3 带式输送机
2.4 带式电磁除铁器
2.5 洒水冲洗装置
2.6 炉管泄漏自动报警装置
招标设备范围包括设备本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现场
4.投标人应具备资格:
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
4.2 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30MW级以上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并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4.3 投标人应是主管部、委审查认为具备生产该机组辅机设备能力和技术条件的厂家。
4.4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4.5 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进行了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的除外)。
4.6 近三年在国内设备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的除外)。
4.7 近三年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4.8 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公开通报批评。
5.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9月20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在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上海中电项目部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与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并写清楚联系方式、联系人、电子邮箱。如报名单位超过5家,则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机构名称:上海中电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上海中电项目部
邮 编:750408
联 系 人:王巧英
电 话:13895112005
传 真:0951-6965632
邮 箱:cpec-nddc@163.com
银行地址:上海市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大连路支行
银行帐号:31001616311050000298
招 标 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0951-6965592
传 真:0951-6965597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2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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